1、本中心出具的《检测检验报告》均有唯一编号。
2、《检测检验报告》按上级授权单位加盖: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公章、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专用章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章(编号:苏煤监2004)、计量认证资质章(编号:181016040376)。
3、《检测检验报告》主检人、审核人、授权签字人均为本中心在编人员;否则,报告无效。《检测检验报告》无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公章无效。复制的检测检验报告无效(全面复制且重新加盖公章的除外)。
4、本中心承诺出具的《检测检验报告》数据真实可靠。
公正性声明
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是经国家应急管理部(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)批准并在中国矿业大学设立的具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检测检验机构,为了确保其业务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,特作如下声明:
1) 本中心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,严格遵守检测的工作程序,执行检测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,遵循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、诚实守信的从业规范,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社会责任;不录用,不使用同时在两个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。
2) 坚持对检测/检验结果判定的独立性,不受来自行政的、经济的、商业或其他方面不正当的压力或影响;不从事本中心承检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商业经营;不对产品进行监制、监销及监检活动;
3) 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对国家、对社会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有鉴定业务提供相同服务,秉公办事,不受任何外界压力和经济利益的影响,坚持检测检验工作的科学性、公正性,独立性与诚实性,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、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、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,并防止商业贿赂,真实地提供检测检验报告;
4) 严格为客户保密,包括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,如有损失,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
5) 严格遵守机构的各项规定,严格遵循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、AQ/T8006-2018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》以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
6) 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,进行风险分析,实施相应的管理,确保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的真实、客观、准确。
7) 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、自觉地遵守《管理手册》和有关规定,不断提高业务素质,全心全意为受检单位服务,若有违反,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行政处分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